我市住房公积金的那些事儿

时间:2015-09-30


刘伟臣

 

公积金的由来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缴存,日后用于支付购买、建造住房、私房翻修、房屋装修、房屋租赁、住房物业管理等费用。职工个人和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属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为了解决福利分房政策取消后职工住房难问题。制度推行以来,在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1991年,上海进行房改,成为我国第一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全国范围内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4年,我市于1993年便已建立,先后由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负责管理。2003年10月,按照国务院要求,我市成立了直属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法人单位(无自有资本金)——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市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归集、提取使用及保值增值、贷款归还等工作。目前,我市市区及四县(市)均已设立了管理部。

数说公积金

截止2014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实有缴存单位2560家,实有缴存职工人数为19.23万,归集覆盖率达59%。其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数占缴存职工人数的58.4%,国有企业占26.3%,城镇私营及其他企业占15.3%。

当年缴存资金14.72亿元,同比增长7.0%;累计缴存总额达106.15亿元,同比增长16.1%。当年共提取9.80亿元,同比增长10.9%;累计提取总额达45.21亿元,同比增长27.7%。账面剩余总额(累计缴存总额减去累计提取总额)为60.94亿元,同比增长8.7%。

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67亿元,同比减少23.9%。已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0.92亿元,同比增长14.4%,与2013年23.3%的增幅相比,下降了8.9个百分点。当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5.27亿元。累计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3000万元,已收回贷款本金900万元。贷款余额为36.93亿元,同比增长7.0%。个人住房贷款率(贷款余额/账面剩余总额)为60.6%,同比下降约1个百分点。

账户实际可支配资金(账面剩余总额减去贷款余额,包括结余资金存款和日常备付金)为24.01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结余资金存款(银行定期存款)为15.74亿元(1年期及以内9.04亿元,占比57.4%;1年期以上6.70亿元,占比42.6%),日常备付金(银行活期存款)为8.27亿元。

缴存知多少

住房公积金缴存实行单位和职工共同负担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次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均为职工本人的当月工资。按照相关规定,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应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

职工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为职工月缴存基数乘以职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限定在5%至12%,职工本人的缴存比例与之相同。简而言之,每个月职工个人缴纳多少住房公积金,其所在单位也必须同时为之缴纳相应的数额,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

提取与贷款

2014年10月以来,面对下行的经济形势和疲弱的房地产市场,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省政府等分别下发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职工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今年3月和5月,住建部又两次召开住房公积金专题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各地放宽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条件,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品种,用足用活政策,尽快释放存量资金。并特别指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在80%以下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最大限度地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大幅提高个人住房贷款率。为此,我市于近期对原有政策障碍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出台新政策,大幅放宽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

新政策规定,除原规定的购买、自建或集资建房、翻修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外,今后装修住房、支付物业费、租房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套住房在提取公积金的同时,还可以申请贷款(原规定二者只能选其一)。职工购买自住房的可凭5年(原规定为2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后的购房合同、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等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并可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公积金。职工为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可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原规定只能一次性偿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可凭无房证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另外,职工内退或未重新就业满1年(原规定为5年)及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户口迁出本省,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新政还规定,职工只要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即可在购、建、翻修、装修住房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若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50万,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已经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可以再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仅仅是最低首付款比例提高为30%。夫妻一方未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时也可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可贷额度,再与另一方额度叠加;个人还贷能力系数提高到贷款人月收入的50%。另外,贷款担保方式改为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取消了贷款公证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收益咋分配

以2014年为例,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约2.47亿元,同比增长10.2%。其中,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为8759.61万元,贷款利息收入约为1.59亿元。

依照住建部通知规定,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其利率按银行3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当年缴存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据此,当年共向缴存职工账户分配利息约1.40亿元。

收入中剩余的约1.07亿元,除一部分向委托银行支付归集手续费(242.16万元)、贷款手续费(704.77万元)以及其他支出(0.70万元)外,余下的9753.18万元全部列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依次用于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935.51万元(按公积金增值收益的60%计提)、支付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费用1298万元、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519.67万元。其中,1298万元的管理费用是依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5年预算,经市财政部门审查后提前提取的,将用于2015年的开支;2015年预计支出1262.45万元,包括正式人员经费支出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