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5-10-12


 

市人大常委会: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推进我市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今年5月份对全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制定了“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内容、组织领导、检查方法 以及实施步骤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采取了上下联动,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印发后,市林业局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都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于5月至6月份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及时认真地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按时提交了检查报告。

在市林业局和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5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副主任史东林,带领执法检查组和有关工作人员,深入到林州市和汤阴县,对其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市林业局和林州市、汤阴县政府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了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的具体情况,并对全市绿化面积逐渐增长、森林覆盖率逐年提高和林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近年来,我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总目标,认真贯彻实施“一法一办法”,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和发展林业产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2014年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61.4万亩,森林面积184.22万亩,森林覆盖率21.98%,林业总产值达到38.91亿元。

一是以“宣”普法。充分利用报纸、简报、信息平台、网络、电视等媒体,借助 每年的“爱鸟周”(四月)、“野生动物保护月”(十月)、“12.4”法制宣传日、森林防火期等重要时段,在重点林区、自然风景区、主要通道两侧以及城市广场等区域,采取开展法制咨询、发放宣传页、悬挂横幅、集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深入宣传“一法一办法”, 进一步增强了全民爱林护林的自觉性。二是以“学”普法。近年来,依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河南省公务员无纸化学法用法等制度的落实,林业部门持续开展了普法学习活动。三是以“事”普法。在一些经济建设项目协调会、议事会、相关法律座谈会等场合,结合议事主题,主动讲解林业法律政策,积极宣传森林法。四是以“案”普法。秉承“打击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一些重大的、社会影响面广的案件,采取舆论曝光、媒体评述等方式,放大案件震慑力、扩散政策受众面,起到了“打击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2002—2014年底,我市累计完成造林任务40.22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7.92万亩,荒山荒地造林26.9万亩,封山育林5.4万亩,工程涉及林州市、安阳县和内黄县的52个乡(镇)、641个村、5.9万余农户。每年,我市能够按时完成造林任务并先后通过省、国家检查验收,2008年以前第一轮补助到期的退耕地还林,面积保存率都在100%、保存合格率95%以上;2008年以后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荒山造林和封山育林面积保存率都在100%、保存合格率90%以上。

退耕还林工程资金来源由中央全额投入。2002~2014年国家累计投资15686.36万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11022.169万元,生活补助资金1890.19万元,种苗和造林补助费2774万元。各工程县(市)均设立了退耕还林资金专用帐户,做到了专款专用。

 一是严格林地管理。我市目前共有林地261万亩,其中有林地184万亩,林地资源十分有限。2012年,我市对林地进行了系统规划,为生态红线划定奠定了基础。按照《森林法》规定,林业部门对森林资源实行了动态监测,组织开展了森林资源清查,并先后开展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非法使用林地排查专项行动”等活动,严厉打击了违规占地、乱挖滥占林地等行为。

二是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首先,科学规划。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我市每五年编制一次采伐限额。“十二五”以来,我市年林木采伐限额为15.5万立方米。其次,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没有发生过超限额采伐的情况。2014年,我市共办理采伐证3466份,实际采伐林木8.25万立方米。其三,强化流通环节监管。落实木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制度,堵塞了非法采伐的销售渠道。“十二五”以来,共办理木材运输证1.5万份,运输木材约20万立方米。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严打行动。“十二五”以来,为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市林业部门每年都组织开展春季“绿盾行动”、“春季行动”、“春雷行动”;“三夏”期间“利剑行动”、“三夏护绿专项行动”;冬季“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候鸟行动”等,通过集中统一行动,侦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十二五”以来,全市共查处各类森林案件1708起,其中,滥伐1368起,盗伐44起,毁坏109起,非法猎捕、出售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0起,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24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野生动物9起,非法占用林地3起,其他案件224起;共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114人次,其中,刑事拘留133人,批捕49人,取保220人,移送起诉240人。

四是狠抓森林防火工作。近年来,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教育,周密安排部署,严格督促检查,细化防范措施,夯实工作基础,迅速控制灾情,森林防火形势总体比较平稳,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安全。经过市县两级的共同努力,还组建了50人的林州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为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近年来,我市以森林公安为重点,全面加强了林业执法主体和执法机制建设。一是建立综合执法体系。全市建立1市4县(市)5个森林公安局,在岗民警88人;林政稽查队5支,木材检查站5个,持有执法证人员165 人,初步建立了森林公安、林政、木检等综合执法队伍体系。二是加强队伍培训。“十二五”以来,全市组织各级林业普法培训600余次,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素质。特别是森林公安系统,严格执行“三个必训”制度和学习日制度,坚持落实“五条禁令”,健全签到、值班备勤等规章制度,强化警风警纪教育管理。三是执法规范化。坚持开展规范执法提升年活动,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两推两提”工作目标的落实。通过轮流授课、集体讨论等形式,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四是加强基础建设。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和林政执法车辆12台,森林公安了接入公安系统警务通网;1市4县(市)森林公安都具备了信息采集室和执法场所视频监控的条件。五是完善执法机制。将林业执法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