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履职将有档可查

时间:2017-06-13

人大代表履职将有档可查

◎   孙  光

为推动人大制度与时俱进,强化对代表履职的管理,近日,《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档案登记管理办法》经市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印发执行。同时,全市435名市人大代表均收到了一份《代表履职情况登记表》,这标志着我市市人大代表履职将有档可记、有档可查、有档可评。

根据该办法规定,代表履职档案将按照“谁组织、谁登记”的原则,主要记载代表三方面的履职内容:一是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的履职情况,包括出席会议和发言情况、领衔提出议案情况、提出建议情况等6项内容;二是代表在闭会期间的履职情况,包括参加培训情况、列席会议情况、参加视察调研情况、参加小组活动情况、联系群众情况、提出建议情况等9项内容;三是代表受奖惩情况,包括获得荣誉和奖励情况、违法违纪和违背社会公德处理情况。

该办法同时规定,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每年年底要对全体代表履职情况进行统计,每届届末要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整体评估并提交分析报告。代表履职档案将作为代表任职情况和是否继续提名连任的重要依据,对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人员和机构,将视情节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