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情况报告

时间:2018-07-10

——2018 4 26日在安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2017 10 30日至 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肯定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审议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我院进行了认真梳理,逐项进行研究,深入整改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17 12 8日,收到市人大常委会书面反馈审议意见后,市检察院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认真剖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12 11日,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推进会,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部署整改工作,对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门归类认真梳理,并印发有关部门进行讨论、分析、研究。12 19日,常凤琳检察长带领有关部门同志深入到部分基层检察院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我市检察机关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要求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进一步坚定改革的信心和决心,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推动综合配套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将司法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到底,推动我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关于扎实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全面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改革,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细化员额检察官决定事项,明确员额检察官的职责权限,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的要求,我们坚持围绕全面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一是进一步明确职责权限。根据省院制定的《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及《检察官权力清单(试行)》,全市检察机关对所有业务部门的权限进一步梳理,本着“抓两大、放两小”的工作原则,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具有监督性质、相关行为和决定影响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权力,由检察长或检委会决定;将一般案件的处理决定权和所有案件的非终局性事项、事务性工作决定权授予检察官。

    二是进一步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司法责任制改革的一个主要目标,就是突出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强化检察官的司法责任。全市检察机关根据审议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新的司法办案机制,改变传统的办案三级审批程序,实行扁平化管理,减少不必要的、不符合司法规律和检察规律的审批程序。对应由检察长、检委会决定的事项,检察官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检察长决定。对应由检察官独立决定的办案事项,只需报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审核,部门负责人不再审核。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以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进行讨论,讨论意见只作为办案参考,不作为定案依据,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实现办案和担责的统一。通过减少中间层级,简化办案流程,使检察官成为相对独立的司法办案主体,提高了办案工作流转速度和运行效率。

    三是进一步完善办案组织,健全分案机制。对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新型办案模式进行完善,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全院各业务部门人员角色、权限进行统一调整,新增配置独任检察官办案单元 36个,30余名原系统内承办人身份转变为检察官助理,保证未入额检察人员不再独立办案。健全以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制定《安阳市检察机关案件轮案分配管理办法》,在系统内配置轮案组 19个,配置轮案规则 23条,原则上案件全部由统一业务应用系统随机分配给独任检察官或办案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根据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指定进行分配,从源头上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实现了内部公开透明,强化了监督制约。

    二、关于统筹推进各项改革齐头并进的意见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科学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加快推进检察辅助人员与司法行政人员绩效工资的落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司法职能”的要求,我们在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的同时,积极主动协调,同步推进相关配套制度改革。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进一步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根据省院关于人员分类定岗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检察院制定《关于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实施方案》,目前,全市检察机关所有检察干警已全部按照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个类别进行了分类定岗,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基本到位。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做好书记员招录工作的要求,我们按照《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完成了书记员需求数量的测算,将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适时启动。二是积极推进工资待遇落实到位。全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工资制度改革要求,按照《河

    南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指导意见》,制定了《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实施方案》,根据三类人员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分别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和奖金分配办法,推进工资待遇落实。目前,三类人员的绩效奖金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针对纪检派驻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出现的新情况,我们坚持精简、务实、高效的原则,按照《关于加强法官检察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意见》《关于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院答复意见,在理顺职能、优化分工的基础上,正在对内设机构改革方案进行调整修改,并将根据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稳步推进,力争通过减少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进一步整合办案资源,将更多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司法办案一线,进一步提高司法效能。

    三、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的意见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围绕加强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开展检察人员分层分类分岗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加强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培育和司法理念教育”的要求,我们通过加强理念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检察干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理念教育。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部署开展法治理念教育专项轮训。市检察院制定全员轮训方案,要求市院负责机关全体和基层院班子成员的轮训,各基层院负责本院全体干警的轮训,采取自学和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市检察院先后邀请市委党校基础理论教研部主任、副教授赵锡信、省检察院原常务副检察长张国臣作了题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检察文化建设》的专题讲座,推动十九大精神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同时,多次选派市院班子成员和县区院检察长参加市委党校、省检察院组织的专题培训,保证学习效果。

    二是进一步加强专业素能培训。着眼于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素能,分类别制定业务工作培训方案,力争 2018年对主要业务工作轮训一遍。在去年组织干警到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与知名高校合作,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素能异地培训,拓展检察干警视野,进一步夯实干警的理论基础,促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更好的融合。同时,将深入开展岗位练兵、精品案件及优秀法律文书评选、业务竞赛、业务专家评选等活动,注重对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的培养使用,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提升案件的质量。

    三是进一步搭建检校合作平台。充分发挥与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共建教育培训基地的作用,通过搭建学术交流、业务培训、案件咨询、课题攻坚等平台,促进检察机关与高等院校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及时解决检察实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理论水平,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四、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采取政策解读、分类疏导、重点引导等方式,进一步把全体检察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的要求,我们坚持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就要跟进到哪一步,凝聚改革共识,为深化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教育广大干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我市检察机关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

    二是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制定出台《市检察院机关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及时掌握改革过程中干警的思想状况,引导大家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改革大局观,坚决拥护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及监察体制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正确认识和对待检察改革中的利益调整,自觉服从改革大局,理解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保证队伍稳定、工作有序。

    五、关于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见

    根据审议意见提出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对重大改革事项及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的要求,我们积极拓宽接受监督渠道,不断创新接受监督机制,为司法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人大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是宪法赋予的职责,是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这个问题上 ,我们将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全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重大改革事项及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人大报告,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争取理解支持和帮助。

    二是进一步拓展代表、委员联络渠道。严格落实《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络的意见》,完善和落实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制度,在落实好登门走访、召开座谈会、举办检察开放日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搭建与代表、委员之间的“零距离”、“点对点”交流平台,及时收集代表、委员的改革意见和建议。

    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议案。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涉及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议案、建议和意见,严格办理程序,确保高效办理,并采取邀请座谈、主动汇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反馈,自觉接受代表委员的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本次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位人大代表的监督,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坚决将改革进行到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