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支持人大依法履行职权

时间:2018-09-20

◎ 中共龙安区委

近年来,龙安区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系列文件及会议精神,把人大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帮助解决人大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力支持人大及常委会依法履职,使人大政治上有地位,工作上有作为。

一、抓机制,强领导,着力推进支持人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区委将加强人大建设作为重要职责,纳入到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建立和完善领导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一是建立了区委领导联系人大制度。区委明确有一名区委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对人大开展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二是建立了区委定期研究人大工作制度。区委每年至少专题听取一次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遇有问题随时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在每届任期内,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以推动人大工作的开展。

三是建立了人大列席相关会议制度。区委每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及全局性工作会议,都会邀请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人大办公室和相关工委负责人列席,以便让他们了解区委意图,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推动工作开展。

四是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区委为推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开展,坚持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年初制定区委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时,将乡镇、街道开展人大工作情况纳入全区年度总体工作综合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与乡镇、街道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精准扶贫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效推动了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开展。

二、抓保障,强基础,着力加强人大建设

区委把加强人大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为人大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保障。

一是重视人大组织建设。在今年区乡人大换届中,区委进一步优化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知识、专业等结构。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平均年龄45岁、较上届年轻1.2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9人、本科以上文化程度7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达到了83.9%,充实了懂法律、经济、环保等实践经验的委员4名。乡镇、街道配齐了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重视人大干部使用交流。区委对人大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2015年以来,区人大机关有8名干部得到了提拔使用,其中:有3名正科级干部交流到重要岗位,2名副科级干部提拔到正科实职岗位,3名科员提拔到副科实职岗位;重用乡镇街道人大干部15名,其中:有2名乡镇人大主席、1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重用为乡镇长,6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任命为办事处主任,其余6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到区直委局任职。

三是创造良好工作条件。首先,强化编制保障。区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转岗到人大工作的人员不占人大机关编制,在区级总编制中进行单列。第二,强化经费保障。把人大机关的专项工作经费、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乡镇人大经费除一个乡实报实销外,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了人大工作经费需要;第三,改善办公条件。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及机关各工委和科室配齐了电脑,按照标准为人大保留了公务用车。

三、抓法治,重监督,着力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区委高度重视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区委各项重大决策和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一是充分让人大参与区委决策。区委在决策前,将决策内容交人大进行征求意见,让人大对决策事项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建议。在决策实施过程中邀请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了解情况,知情名政,发挥作用。决策实施结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进行通报。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安排使用、重大项目投资、重要工作安排等重要问题,区委对人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充分采纳。人大有疑虑、有异议的区委暂缓决定,待充分论证后,再进行决策。

二是落实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区委牢固树立依法执政理念,要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让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人大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群众的意愿。对“一府两院”的重大事项,要求“一府两院”每年年底前向人大提出下一年度的事项清单,由人大讨论审议,列入工作要点。根据实际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事项作出的决议决定,“一府两院”认真进行办理。近年来,提交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的重大事项达23项,人大决议决定的这些重大事项都得到了较好贯彻落实。

三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区委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一些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采取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法定监督形式,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支持人大常委会依法对政府预算、决算情况进行审查,对人大审查出的问题和政府审计出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听取人大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在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区委中心工作方面,区委支持和保障人大在重点项目建设、非法集资、教育卫生医疗事业发展、打官司难、扶贫政策的落实等工作中,实施了有效监督。

四、抓履职,重管理,着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区委非常注重通过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是重视人大代表素质提高。区委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代表发挥作用的基础,统筹抓好人大代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每年年初要求人大常委会上报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计划,年底对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按照区委的要求,分批分期对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尤其在2016年11月,区委安排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及驻龙安区部分市代表,赴大别山干部学院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学习教育。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提高了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是重视人大代表议案的办理。今年年初召开的区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确定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议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既是人大代表的迫切要求、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同时也是区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办理好该议案,对于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提高工作效率,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区人大交办区政府办理这个议案后,区委在7月份,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听取了人大对该议案的督办和政府对该议案的办理情况。针对议案办理情况,区委常委会确定了三点意见:

1. 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时间节点,每个时间节点都要有详细的办理内容、办理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办理,确保议案用三年时间高质量办结。

2.人大要开展视察调研,搞好督办,组织代表对政府办理议案情况进行阶段性评议,发挥好监督作用。

3.将议案的办理纳入区委督查工作的重要内容,由区委督查室,认真开展督查,确保议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本次区委常委会后,区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一名正区长级干部和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区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同时又成立了由各位副区长任组长,主要单位为成员的10个专项工作组,统筹推进《优化经济(下转第页)

(上接第页)发展环境议案》的办理。区人大在8月份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和企业界人士开展了调研督导,并将在本月组织区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阶段性评议。区委督查室结合督查项目建设、扶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认真督查了该议案的办理,有效推动了议案办理工作。

三是征求代表意见,采纳代表建议。区委在作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投资等重大决策前和重要活动中都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认真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委给予充分采纳。区委还充分利用代表渠道,听取代表反映社情民意和重要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采取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开展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为区委决策、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撑。如,今年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中,区委向区级和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发放246份问卷进行调查,通过手机短信平台向157名区代表和驻我区部分市人大代表发送征求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意见信息累计267次,收集到意见和建议113条,区委对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归纳,作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参考。

近年来,龙安区委深深体会到,支持人大的工作对于搞好全区各项工作,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成立法制、财政经济预算等专门委员会,并将懂经济、法律、预算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充实到专门委员会中;进一步加强人大信息化建设,依托区党政网络平台建立区人大门户网站,选择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同步开设人大工作网站,及时向社会和选区发布人大工作信息、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网站平台加强人大机关、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交流互动和联系;进一步创造条件,配备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进一步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议程及有关程序,确保乡镇每年按期召开2次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进一步做好代表活动经费保障工作,确保乡镇代表活动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并结合实际逐步增加;进一步抓好人大的交流学习与培训,持续为区人大常委会与外地先进地区的学习交流提供保障,促进人大履职能力提高,不断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