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

时间:2019-01-10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为我市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按照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1月下旬和 12月上旬,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东风的带领下,市人大农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专委会委员、市县人大代表,开展了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视察工作。为进一步创新视察形式,提升监督实效,视察活动采取前期暗访与后期明查相结合,听取整体汇报和多方座谈相结合,随机问卷抽查与集中视察相结合,分两个阶段用时4天时间,组成 1个综合组、2个暗访组、3个入户组,深入到林州市、滑县、内黄县、汤阴县、安阳县、殷都区、龙安区 8个乡镇 12个村 110余户,深入开展暗访和视察,认真听取基层干部意见建议,仔细查找存在的问题,实际感受广大群众的满意程度,全面系统地了解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整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脱贫举措,凝聚强大合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全市实现 64个贫困村、23464人脱贫;滑县实现脱贫摘帽。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市可再实现 1.3万脱贫,超额完成 6900人的省定目标,累计达到 22.93万人,占 26.09万贫困人口总数的 87.8%;可完成 38个贫困村脱贫,累计达到 459个,占贫困村总数 492个的93.3%;内黄县实现脱贫摘帽。主要做法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思想,紧盯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奋力拼搏、真抓实干,不断推进工作取得新成效。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脱贫攻坚责任分工方案》,全面细化强化市县、部门、乡村、驻村和督查巡查各项责任。制定了《安阳市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建立了“五办法、五方案、五专项”政策体系,创新精神扶贫等 12个工作意见,完善了脱贫目标管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督查巡查、考核考评,确保全市上下同心同力、同标同向。市委、市政府每月专题研究部署,协调推进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的快速解决。市、县党政领导带头示范、以上率下,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督导检查,扎实履行政治责任。各行业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制定专项扶贫政策,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全力发挥部门扶贫职能作用。乡村干部、驻村帮扶队员、督查巡查组,干在一线、拼在一线,帮助贫困村、贫困户选路子、出点子,扎实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措施,赢得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

    (二)全面加大投入,基础面貌明显改善。2017 2018年,全市投入财政扶贫资金 9.66亿元(中央、省财政 4.28亿元;市、县财政 5.38亿元),金融贷款 34.94亿元。两年来,共实施财政扶贫项目 2072个。其中,产业项目 162个;围绕“七通七有七能”标准,深入实施交通、水利、电网、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 894个,有效改善了贫困村基础设施,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2018年,全市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4295万元,扶贫小额信贷余额 11.31亿元,惠及贫困户 11349户。建设光伏扶贫电站 453个,覆盖贫困户 13325户。

    (三)狠抓施策“精准”,脱贫质量全面提升。一是做到全面识别精准。围绕“六个一”要求,全面开展漏登错登、稳定脱贫筛查“回头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全市新识别贫困人口 2585人、因病因灾返贫 25人。二是做到增收方案精准。围绕产业和就业等增收关键,出台奖补激励政策,积极发展特色林果、畜牧养殖、乡村旅游、光伏发电等九大产业,探索八大带动模式,做到大产业全覆盖、小项目落到户,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两项以上增收帮扶措施。全市建成产业扶贫基地 745个,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 6.59万,占 7.53万总人数的

    87.5%。三是做到保障帮扶精准。积极实行“五重一站式”医疗保障政策和慢性病签约服务,春秋两季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住房扶贫政策。2018年,全市对贫困家庭大病患者救助 23874人次,3264万元;教育资助 1792万元,惠及 25268名学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2305户,累计完成 27315户。2017年林州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 992人,提前完成“十三五”6492人的规划任务。(四)加强激励引导,内生动力有效激发。针对部分贫困群众脱贫不主动、意愿不强烈、自我约束性差等问题,我市出台了《关于大力开展精神扶贫的实施意见》,鼓励各县区因地制宜、创新激励措施,引导贫困群众自立自强。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林州市县乡两级每年开展“十佳自强脱贫户”评选,通过活动积极宣传自主创业就业、脱贫致富的贫困家庭,教育引导更多贫困家庭通过勤劳致富脱贫。二是加强物质奖励引导。汤阴县筹集专项资金建立爱心超市,开展“三扶积福”积分活动,对贫困群众参加村内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自主创业致富,视情况分别赠送“福”字,贫困户凭“积福”数量到爱心超市兑换相应生产生活用品,让贫困户主动参与到脱贫工作当中。三是加强管理机制引导。安阳县为贫困户设立公益岗位,对他们参与村内统一安排的保洁、植树、禁烧、治安巡逻等工作量化计分,每月根据积分情况发放扶贫补贴资金,引导贫困户不等不靠、勤劳致富。同时,在乡村建立“孝善基金”,对贫困家庭子女缴纳的赡养费从“孝善基金”中按不低于 10%的比例进行匹配,与赡养费一并发放给其父母,解决老人户稳定脱贫问题。

    (五)坚持创新创造,攻坚合力不断凝聚。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项行动,多点发力、各方出力、共同给力。全市建立了中央、省、市、县四级定点扶贫工作体系,实现了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百企帮百村”行动,引导 127家民营企业结对帮扶全市 110个未退出贫困村和扶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林州市成立“我是村长”俱乐部,动员参加培训的优秀企业家、科学家、艺术家、专业技术人才担任贫困村“名誉村长”,助力脱贫攻坚。积极推进“中国社会扶贫网”网络平台推广应用,推进社会扶贫精准对接。截至目前,我市注册的爱心人士和参与捐助的人员数量居全省第一名,捐助的资金数额居全省第二名,使 3523户贫困家庭得到精准帮扶。坚持报、台、网、微、端同向发力,开辟专栏宣传脱贫攻坚进展和成效、政策措施落实及效果;利用“农民夜校”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扶贫政策、开展实用技能培训,真正形成了人人支持、人人参与脱贫攻坚的生动局面。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脱贫工作正处于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视察组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以研究解决。

    1、少数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干部面对繁重的脱贫攻坚工作,认为工作量太大,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脱贫任务,缺乏足够的信心,存在畏难情绪。少数基层干部“真扶贫”意识不强,有简单等待政策兜底现象。还有个别干部对贫困群众感情不深,出思路想点子不多,制定的脱贫措施操作性、深入性不强,有应付了事的倾向,存在以送鸡鸭、买猪羊、给现金简单“算账脱贫”的现象,或者为了避免矛盾,将扶持政策的优惠补助简单地平均摊派,没有做到精准到户。

    2、部分贫困户脱贫缺乏主动性。个别贫困群众过于看重发放的物品和资金,“等靠要”的思想严重,觉得戴着贫困帽虽不好看但很实惠,脱贫信心与动力依然不足。

    3、产业扶贫带动效应还需要加强。一些贫困村的产业特色不鲜明,基地建设规模小,缺乏龙头企业的强力带动,产业融合发展不够。一些地方的产业规划缺乏针对性,到村到户的措施不够细,见效不明显。一些扶贫产业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没有真正建立,没有真正实现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转变,贫困户从产业中受益不多。一些村集体经济薄弱,对扶贫的支撑能力不足。个别金融扶贫政策连续性不明确,一旦停止将导致一些贫困户重新返贫。

    4、扶贫政策支持的统筹性需要进一步加强。当前,扶贫资金、资源投入主要集中在贫困村,对非贫困村的支持力度有所欠缺。一部分行业部门资金、金融扶持等政策,非贫困村的贫困户享受不到,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较大反差。同时扶贫资金存在过多地投向基础设施改善的状况,对扶贫产业和帮扶贫困户投入少。在残疾人补助、贫困户“六改一增”、独居老人户和五保户住房扶持政策落实上,存在信息资料不准确,政策支持遗漏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5、政策宣传工作覆盖不全面。一是个别贫困群体对政策了解不够全面,对脱贫后能否继续享受政策不清楚,虽达到了脱贫标准,但对退出贫困户不明确表示认可。二是极个别非宗教信徒贫困户仍有在家中悬挂、张贴宗教宣传画现象。三是个别贫困村和乡对脱贫标准掌握不全面,部分贫困户对享受政策了解不全面,说不清楚。

    三、意见和建议

    (一)要坚持深谋实抓,牢固树立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持续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自觉、忧患意识和紧迫感,牢牢把责任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要深刻理解脱贫攻坚进入常态化阶段的特点,按照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思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持续用力、巩固提升,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要做优做强扶贫产业,筑牢长期稳定脱贫基础。长期稳定脱贫,产业支撑是关键。各级政府要聚集特色林果、畜牧养殖、乡村旅游等扶贫产业,进一步完善可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规划和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和支持力度,积极发展新业态,将扶贫产业做特做优做强。要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发展,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模式,通过建平台、融资金、强龙头、创品牌、带农户等举措,大力发展农村产业,不断激发农村经济发展活力。要积极推广“龙头企业 +基地 +农户”、“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 +农户”等发展模式,坚持龙头企业建设与产业基地建设有机结合,把产业扶贫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建立完善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利益同享、风险共担,推进扶贫龙头企业与贫困村、贫困户的有效对接。

    (三)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落实好保障措施。要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综合考虑贫困户多种因素,进一步完善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管理等机制,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退慎退。要继续加强教育扶贫,落实好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补助政策,创新社会资助机制,动员社会各界资助,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真正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要积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要抓好特殊救助扶贫,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确保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和个人求助有门,受理及时,救助到位。

    (四)要统筹各方力量,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一是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宣传中央、省、市关于推进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政策解读、解惑释疑、教育引导等工作,大力倡导勤劳致富、“人穷志不短”的正确舆论导向,引导他们克服“等靠要”思想,实现“要我脱贫”向“我要脱贫”转变。要通过“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激励政策,增强其自我发展动力,调动贫困户创业发展积极性。二是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带头作用。切实依靠村级“两委”班子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动员党员干部、本土人才、致富能手发展规模化特色种养殖业和加工业,帮助贫困户谋脱贫出路、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助推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发挥企业人才、资金、技术等优势,鼓励各界人士到贫困村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动员在外创业的成功人士返乡创业发展,帮助贫困村建设基础设施,组建经济实体,帮助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四是充分发挥各级脱贫攻坚指挥部的统筹作用。切实增强各部门协作能力,不断增强系统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统筹推进就业扶贫、产业扶贫等其他各项脱贫攻坚工作,形成脱贫攻坚整体合力。

    (五)要深化宣传教育,树立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开展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等,特别是要让贫困户人人知晓明白,着力营造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报道各县(市、区)、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丰富实践和先进典型,振奋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精神,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要加强舆论引导,倡导社会扶贫参与意识,大力弘扬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每一个贫困家庭,提升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使他们感恩党和政府,激发他们加快脱贫致富的热情。

     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2018 12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