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8年度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2018年 12月 28日在安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上安阳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局长李争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安阳市城乡规划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年度报告的要求,现将我市城乡规划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规划编制管理情况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依法行政,保障民生,编制了一批事关全市发展的战略性规划和一批指导城市近期建设的实施规划,采取了一批事关长效规划管理的举措,建立了一整套规划决策和监督机制。我市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编制工作、在全省率先建成规划电子报批系统、在全省率先开展地下工程管线规划方案辅助审批工作。我市 11项规划编制成果荣获国家和省级优秀奖,其中,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荣获河南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安阳古城保护整治复兴规划荣获全国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三等奖和河南省优秀城乡规划设计一等奖,安阳市地下管网普查荣获河南省测绘优质工程一等奖。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先后荣获全市五一劳动奖状、省住建系统依法行政考核优秀单位等荣誉;“放管服”工作取得明显实效,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成绩显著获全市通报表扬;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收到建设单位和群众锦旗 50余项。城乡规划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推动城市高质量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宜居安阳提供了规划技术支撑。
(一)科学编制规划,实现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
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指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规划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规划折腾是最大的忌讳。”规划是城市建设中的“第一粒扣子”,我市按照以水润城、以绿荫城、以文化城、以业兴城的理念,坚持规划先行,以强有力的措施将规划的刚性约束执行到位。
1.开展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工作。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建设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规划,是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是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安阳城市发展建设的蓝图。2015年 9月 28日国务院批复《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确定我市的城市定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豫晋冀三省交界地区区域性中心城市。预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 15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 130平方公里以内。作为法定的总体规划,对我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总体规划法定期限的临近,我市提前开展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工作。2018年按照城市总规新理念,对总规修编的内容、程序、编制单位、经费预算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研究,制定了总规修编工作方案,并完成了城市增长边界研究划定方案工作。2.完善了各类专项规划编制。总体规划是纲,各类专项规划是目,纲举目张,逐步展开,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规划体系。为健全城市规划体系,为城市建设提供必备的规划支撑,我市本着“优先完善城市公共配套设施”的原则,由规划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负责,开展了33项专项规划的编制及调整优化工作,涵盖市政管线、道路交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环保防灾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为改善民生奠定了规划基础。2018年,根据全省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要求,又对我市及各县(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确定的 33项规划编制进行梳理和推进。目前,我市 33项专项规划中,有 25项已编制完成并批准,3项已通过评审待批准,5项正在编制(城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城市街景整治专项规划、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安阳市人防专项规划)。3.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单元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土地出让、规划许可的基本依据。我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城市设计,重点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城市生态环境等内容进行合理布局,制定管控措施。规划编制范围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除古城外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模 127.5平方公里。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4.完成了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工作。做好城市设计是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新要求,是解决“千城一面”问题、塑造城市特色、“记住乡愁”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突出安阳城市特色、改善城市风貌,为城市建设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提供相关依据,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总体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编制范围包括我市中心城区、安汤新城、示范引领区、安北新城等区域,总面积约 426平方公里。2017年 9月 9日,由国务院参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副部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理事长仇保兴担任主任委员的河南省城乡规划专家评审委员会,原则通过我市总体城市设计方案。2018年 7月 5日经市政府批复实施。5.开展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相关规划编制工作。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我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要坚持文化自信,必须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工作。一是我市编制完成了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配套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该规划现已上报省政府待批复。二是开展了《安阳古城保护整治复兴规划》,该规划范围是古城 2.71平方公里,编制经费共计 1890万元。在借鉴平遥、福州、成都、南京等国内其他地市古城保护经验基础上,聘请国内一流设计团队北京清华同衡规划院领衔,由国内知名设计师清华大学张杰教授担任首席设计师。该规划的控规达到古城全覆盖广度,三个历史街区达到建筑设计深度,护城河及其周边水系景观达到施工图深度,并加入了海绵城市、市政设施专项规划等内容,将护城河整治与古城保护利用相结合,统筹考虑古城的历史、文化、旅游和商业资源,实现古城的复兴和活化。三是我市编制完成了 3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2018年 7月河南省公布第一批 15处历史文化街区我市 3处历史文化街区全部入围。四是公布了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安阳大剧院、相州宾馆等 9处老建筑物(群)被确定为市区首批历史建筑,历史建筑普查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五是编制完成了安阳市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规划。
6.开展了“城市双修”工作。为打造林水相依、生态自然、景观优美、和谐宜居的生态园林城市,我市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改善人居环境,推进城市双修专项规划的编制。一是完善绿地系统。重点规划了一批公园游园,让群众能够见绿、亲绿。规划 2017-2019年,全市共实施 244个绿化建设项目,总面积达 73100.25亩,建设总投资 139.86亿元。其中规划建设 500亩以上的公园 14个,100—500亩的公园 16个,50—100亩的公园 7个,50亩以下的游园 68个。2018年积极推进了“两廊、两河、三园、十游园”等绿化项目建设。二是开展水体治理和修复。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严格管控城市蓝线,加强对城市水系自然形态保护,推进黑臭水体综合整治。三是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提升。围绕城市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工作,拓展优化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公共空间,控制城市改造开发强度和建筑密度。编制了紫薇大道等 10余条街景整治专项规划,创建了整洁、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环境。四是为畅通安阳提供规划支持。开展了城市城际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网线规划,完成了城市外环(过境公路)、中心城区断头路、路口分流岛、公交港湾、管线入地等重点工程的规划审核,全力推进我市重点民生工程“八纵六横”道路环境治理工作。五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推进各类架空线入廊,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规划建设,完成“两场一所”三年建设计划,统筹规划商业网点、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提高了基础设施承载能力。7.完成了水系景观规划。水是城市的灵魂,有了水,城市就有了灵性。为加强我市水系景观规划,重点开展了河流的景观规划设计。一是完成了洹河景观规划设计。洹河是安阳的母亲河,该规划委托具有丰富风景园林规划编制经验的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安阳市规划设计院联合共同承担编制工作,编制经费共计 1304万元。规划岸线长度约 36公里,总面积约 38平方公里,从生态、文化以及经济几大方面进行研究,目标是提升洹河沿线景观品位,将洹河景观带建设成为安阳生态涵养的基地、吸引游客的景区、文化展示的窗口、市民休闲的乐园。二是完成了护城河规划。结合古城复兴规划,编制了护城河及其周边区域景观规划,规划护城河河道长度约 5230米,河道宽度 9-12米,规划范围内绿化面积 38.34公顷(含水体面积 9.27公顷)。以“古城记忆”作为设计的核心理念,展现水清、岸绿、亲水、景美,为民众提供赏心悦目的、有活力的、开放的环城河生态滨水环境。三是编制了《安阳市中心城区水系景观概念规划》,通过暗渠变明渠、拆违建绿、构建绿道体系、截污、构建流动的生态系统和环境综合整治,塑造景色优美的绿色景观廊道。2018年 8月市规委会预审会研究通过。
8.编制完成了综合管廊规划。“面子是城市的风貌,而里子则是城市的良心”。为解决地下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地下空间利用率,减少马路拉链,延长管线使用寿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保障能力和综合防灾能力,我市按照“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安阳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30)》编制工作。该规划确定在我市中心城区、安汤新城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范围内(约 260平方公里)建地下综合管廊。2020年前将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45公里,2030年前将建设地下综合管廊 120公里。9.指导各县(市、区)完成村镇规划编制工作。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为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全力助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建设,一是按照城乡融合、多规合一的原则,开展了乡村振兴与城乡规划的研究,编制完成安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专题报告,推进了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二是按照省住建厅力争2020年实现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全覆盖目标,指导所辖县(市)开展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其中汤阴县乡村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并经省住建厅评审通过,殷都区乡村建设规划已通过我市评审,龙安区乡村建设规划已编制完成。三是规范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工作,自 2015年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以来,全市共发放许可证 217份。四是开展我市国家级、省级传统古村落申报和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上报河南省传统古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21个。五是指导各区开展《区域空间战略发展规划》和《区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破解城市规划区(543.6平方公里)范围内各区所辖涉农办事处建设发展无上位规划依据难题,为各区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支撑。(二)规范规划管理,提高实施严肃性和有效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来衡量”。我市城乡规划工作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思想,以文明城市创建、百城建设提质、“城市双修”工作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薄弱环节,转变工作作风,精准发力,积极解决城市建设中突出矛盾问题。
1.从上到下,建立了全市一盘棋的规划管理机制。为建立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一是在规划决策机制方面,进一步完善规划委员会制度。成立了集体决策机构,由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主管副市长为常务副主任,相关局委、专家、公众代表为成员,统一指导协调全市城乡规划工作。严格执行规委会制度,规委会预审会由市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规委会由市长亲自主持召开或委托主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将重点项目、重要规划和涉及规划调整的项目,全部纳入市规委会研究审议,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提高了项目审批质量,保障了民生,维护了公众长远利益。开展了市规委会“三维”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启用了市规委会新的决策室。2018年召开市规委会会议 8次、召开预审会会议 7次,研究审议议题 127项次,提高了规划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二是在规划审批方面,加强全市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关于加强部分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后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心城区以外的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区以外各区范围及安阳县(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部分区域、汤阴县北外环以北区域办理的所有规划审批事项,须经市规划局审核同意,备案后方可实施。三是在批后监管方面,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工作。严格执行《安阳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办法》《安阳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规划核实工作,严格批后管理。这些管理机制实施以来,解决了过去项目不能科学把关、个别人说了算、随意更改规划的问题,理顺了规划管理权限,明确了规划管理办理程序,确保了建设项目按规划有序实施,防范和控制了违反规划建设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城市的公共利益和长远利益。
2.多策并举,推进了宜居城市建设。各项规划管理举措的实施,对推动城市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管控引导作用。一是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安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安阳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编制管理暂行办法》,为科学规划、依法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公共利益,严格执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总体规划中强制性内容调整的通知》《安阳市中心城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和规范要求。三是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严格执行《安阳市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暂行规定》。通过实行住宅建筑限高 80米、住宅建筑层数控制在 26层以下(含 26层)、开发楼盘容积率控制在 2.5以下、临城市规划道路严控住宅底商等措施,提升了居住品质。
3.敢于担当,推进了规划审批管理机制创新。围绕提高效率、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工作思路,完善各项工作规则。一是提高工作效率,在全市率先实行并联审批,变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将原来规划审批前置六部门需 47个工作日法定时限完成的审批事项压缩至 18个工作日完成。目前,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已实现规划许可办理时限压缩至 7个工作日。二是在全省率先建成规划电子报批系统。解决了传统审批模式的繁琐工作,大大缩短审批周期,提高规划方案的审批效率,提高了指标计算的精确度,防止设计单位弄虚作假。三是优化审批流程。对公益项目敢于担当,对重点项目实行“容缺受理”制、方案审查负责制和互审制,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节约项目审批时间。2018年审核审定各类规划方案 350余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9项、共计 74.25公顷,核发规划条件书 22项、共计 80公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1项、共计 190.58公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1项、共计 345.58万平方米,审核审批市政规划方案 125项,完成规划核实项目 13个。四是完善建设项目公开查询系统。公开项目审批流程及结果,方便服务对象随时查询了解进展情况,起到对内主动督促、对外接受监督的作用,实现了规划项目报建、审批、办证全程的数字化。五是完善地下综合管线普查及综合管线信息系统。完成了中心城区地下工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地下工程管线规划方案辅助审批工作,建立了新建地下工程管线竣工测量机制,实现了地下管线数据与权属单位共享。
4.主动作为,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积极推进了中国文字博物馆续建工程、安阳市文体中心等省、市重点民生项目的建设,改善了民生,服务了经济发展,促进了群众宜居宜业。近年来,省、市重点项目办结率均为100%。二是推进安阳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专人负责、提前介入、简化程序,做好安置房规划建设选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的审定等工作。5.接受监督,提高社会各界公众参与度。为了保障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实现阳光规划。一是在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的全过程,主动接受住建部派驻我市的城乡规划督察员的监督,规范行政行为。二是严格执行市人大《关于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调整的决议》,每年定期向人大报告城乡规划实施情况。严格控制规划调整,规范规划调整程序,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2018年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 37份,办结率、回访率均为 100%。三是完善决策机制。提高市规委会组成人员中专家学者和公众代表比例,对重点项目、重要规划及涉及规划调整的项目进行集体研究审议。四是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实行规划公示制度、信访评估制度、听证会制度,便于公众监督。利用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站、公示牌、展示馆等渠道,加强信息公开。2018年,向社会各界发布规划公示 199期、公开政府信息约 474条,网站访问量累计突破 300万人次,展示馆接待省、市领导、国外来宾、各地客商团体及广大市民 3万多人次。二、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格依法调整修改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决议情况
(一)强制性内容调整情况
严格控制规划调整,规范规划调整程序,做到凡涉及强制性内容的规划调整项目必须向市人大请示汇报,并依法履行报审制度。2018年,我市没有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调整的项目。截至目前,完成用地性质调整并经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共计 8项,其中,涉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文字博物馆二期建设用地调整、龙安区太行学校用地调整、郭吴村安置项目用地调整、殷都区棚改项目用地调整均报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审议。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情况
2018年,由市规划局负责组织编制并经市政府审批完成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共 26项,规划总用地面积 341.6公顷。按控规备案相关要求,已全部报市人大城建工委备案,不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规划工作呈现出“领导最重视、社会最关注、成效最显著”的特点。一是城乡规划工作迎来新的发展形势。习近平总书记对城乡规划工作提出了许多战略性要求,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委和市委城市工作会议对城乡规划工作作了新的部署。我市的城市规划建设在经历解决遗留问题、定规矩明秩序后,已逐渐转入品质提升新阶段,当前的城乡规划工作迎来了新的发展春天。二是城乡规划工作获得各级领导前所未有的重视。市委书记亲自主持召开市规委会预审会,几乎每周都抽出半天时间研究规划工作;市长与主管副市长组织召开市规委会,集体研究解决问题,指导城乡规划建设;市人大主任和各位副主任对规划工作同样给予高度重视,凡属重要规划,都坚持抽出时间听取规划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城建工委领导每次都按时参加市规委会,监督规划实施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三是城乡规划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各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开始提前与规划部门沟通,了解规划情况多了,申请规划调整的少了,对不予调整的意见也能给予理解了。社会上对规划部门敢于坚持原则,维护规划严肃性的正义声音正在逐渐增多,良好的舆论氛围已逐渐形成。四是城乡规划队伍形成敢于担当、廉洁高效的新面貌。干部队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规划编制科学性、规划执行严肃性、规划监督程序性、队伍建设先进性的工作思路,理顺工作机制、强化规划管理,干部队伍法律意识、大局意识、担当意识、效率意识得到显著增强,规划系统呈现出团结进取、昂扬向上、干事创业良好工作局面。
城乡规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城乡规划未实现全覆盖。城市总体规划对中心城区以内区域实现了全覆盖,新的区划调整后,虽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机制,但安阳县西部 9乡镇规划尚未与城区规划有效融合,规划力量还比较薄弱。二是县(市)级规划体系不够完善。特别是乡村建设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面还有欠缺。三是规划宣传深入不够,规划意识有待加强,存在项目建设重投资利益、轻社会效果,品质不高、招商盲目问题。
三、2019年工作打算
2019年,城乡规划部门将迎来机构改革,我们坚决拥护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定、坚决执行机构改革各项要求部署,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城市让生活更加美好,激励着我们继续前行”。城乡规划工作将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围绕我市“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的目标任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提高规划品质、体现城市精神、展现城市特色、提升城市魅力。
(一)完善规划体系
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机构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新的政策和规划编制理念、要求,把握好城市战略定位,做好城乡统筹,引导城市科学发展。二是加快完成专项规划编制。结合“百城提质”工作要求,按照适度、超前、适用的标准编制专项规划,为城市建设提供必备的规划支撑。三是动态维护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控规编制中落实各类专项规划、总体城市设计、《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及《安阳市城市规划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城市生态环境内容进行合理布局。四是全面开展城市设计,营造有地域特色的豫北区域性中心强市。五是加强“城市双修”工作。结合百城建设提质工程,通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打造和谐美丽宜居城市。六是推进各项重点工作。重点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古城保护整治复兴、历史建筑普查、城市水系景观建设、棚户区改造、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商业区、国家乡村振兴战略、“三维”辅助决策系统、规划一张图档案成果数字化建库等规划工作。
(二)严格规划实施
一是严肃规划执行。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审批。严格按照程序办事,自觉接受城市规划约束,杜绝一任领导、一版规划的现象发生,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二是严格规划审批。落实规委会制度,严格专家审查,落实规划备案,严格审批程序,保障规划的规范性、法定性。三是严控规划修编。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严格按法定程序报批,做到严格执行,不随意修改。四是加强规划核实和批后监管。建立健全问责制度,提高各种违法行为的成本,坚决遏制违法建设,维护城市规划严肃性。
(三)主动接受监督
一是自觉接受市人大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各项决议,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制度,每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加强规划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告,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提高社会各界了解和执行规划的认识,确保城乡规划顺利有效实施。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培养规划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队伍,树立“想干事、快干事、干成事”理念,提高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能力。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廉洁从政,守住公共利益底线。管好权,用好权,构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保持规划系统和谐稳定。
尊敬的李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城乡规划工作在市人大监督支持下,规划编制、规划审批、规划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队伍的服务意识、担当意识、工作效率、作风面貌有了较大变化,但还有许多不足,请多提宝贵意见。全市规划工作者将用饱满的热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勤勉有为,踏实工作,不断推动规划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美丽宜居安阳、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