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1-11-11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5-8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建议》的通知(安人常办〔2020〕57号),提出了4个方面的问题和5个方面的建议。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攻坚办)牵头,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提升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和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统筹组织安排。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市攻坚办组织召开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研究和统筹安排。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郭虎江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2.制定整改方案,分类逐项整改。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市攻坚办印发了《安阳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安攻坚办〔2020〕275号),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也分别制定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责任单位,细划分解了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3.定期调度问效,注重经验总结。市攻坚办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和专项督导检查,并根据进展情况,分析问题,研究制定长效推进机制,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实施,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严格履职尽责,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宣传教育方面问题与建议的落实情况。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大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力度,按照“向基层延伸、向企业渗透、向社会扩散”的普法宣传指导思想,组织开展了“土壤污染防治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宣传活动。充分发挥“两微三号”等新媒体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优势,多形式多途径的宣传“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知识及保护土壤环境的重要意义,有效推动了“土壤污染防治法”的深入宣传普及。

  2.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土壤环境污染重点单位的监管。我市严格把好项目准入关,要求所有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评时,必须按要求做好项目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凡是项目环评未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并编制报告的,评审时一票否决。实施了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将我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了排污许可证管理,督促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规范做好区域内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排查、日常监测等。加大了以降尘为主要污染的重点监管单位——岷山集团周边大气环境的监控力度,增加了监测点位,为有效开展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二是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提标治理。我市加大了对钢铁、水泥熟料等重污染排放企业超低排放的评估监测;对钢铁、有色、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实行了全流程治理、精细化管理及清洁化改造;实施了停产整治、关闭搬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等处罚措施,增强了违法违规排污企业保护土壤环境的主体责任意识。三是推进重污染企业结构调整。我市加快建设铁合金、印染、铸造等产业园区,大力推动传统产业整合入园,对未按要求完成退城进园、整合入园的企业实施了关停。目前,安阳市合金新材料园区一期项目已投资9300万元,2万平方米厂房正在建设,15座4.3米高焦化炉已于2020年年底前关停到位。四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市农业农村部门继续大力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零增长行动,继续引导农民科学施肥,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在主要农作物上持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统防统治、使用环境友好型肥料和生物农药等减量增效综合技术,确保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成效每年都有新提升。

  3.关于“抓好重点环节风险管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大了对重点环节的风险梳理排查及安全评估,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改造治理,加强了农业面源防控及农业灌溉水质的监管,建立了覆盖重污染企业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监测网络,努力从源头阻断污染物进入农田土壤环境的外部链条。二是对已退耕还林的严管类耕地和已种植可食用农产品的安全利用类耕地,市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粮食)、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了联合督导,对高风险区域土壤和农产品质量进行了协同监测,实施了超标农产品定点收购、专仓储存、定向处置等措施,及时稳妥地做好超标农产品的流向处置。对确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正与有关部门进一步进行确认,并根据确认结果,采取相应措施。三是不断强化涉及“危废、重金属”等重污染企业的执法监管,多部门联合开展了“危废监管严打、重金属行业排查整治、报废机动车电动车回收拆解整治”等专项活动,加大了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和违规违法处置报废车辆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了危废、报废车辆安全处置监管的长效机制。目前,完成了2个重金属固体废物堆场整治任务,建立了44家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超标企业排查清单,完成了超标农用地的安全管控任务。完成了1078家危废企业的系统纳入工作,建立了问题企业整改台帐,提出了整治标准。

  4.关于“进一步强化部门履责协作,形成强大执法合力”的落实情况。我市完善了土壤污染防治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计划,不断健全环境执法监管体系,通过精准打击、移送行政拘留及司法刑事打击等联动执法,严厉打击了一批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为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2020年,市环境执法部门共移交公安部门立案的危废环境违法案件2起,批捕犯罪嫌疑人31人,及时处置铅等危险废弃物1.52吨,在打击破坏干扰土壤污染防治正常秩序等违法行为方面发挥了强大的威慑作用。

  5.关于“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落实情况。一是市有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为土壤污染防治提供更有力的资金保障。2020年共申报中央项目11个,其中入库项目3个,涉及资金约3亿元。二是按要求落实配套资金。经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出台了《安阳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1-2023年收支规划及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安财预〔2020〕325号),对配套资金的安排进行了明确,市财政将按文件要求落实配套资金。三是市发展改革部门落实有关政策,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的方式,做好已落地项目,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混合厌氧消化处理等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发展改革部门在发挥好本地土壤污染治理技术优势的同时,积极借鉴引进外地先进技术模式,不断提高我市土壤污染治理成效。2018—2020年,市财政共累计筹措土壤污染防治资金7376万元,其中及时下达上级资金4633万元,市本级拨付资金2743万元,统筹用于污染地块治理、土壤污染监测、垃圾处理等项目,为打好净土保卫战提供了良好的资金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持续抓好问题整改。把市人大“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跟踪问效、督导核查,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2.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市攻坚办将继续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协调各县(市、区)和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安排,持续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扎实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做实治“土”举措,管牢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持续保持在100%,为保障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3.持续面向社会公开。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依法公开我市贯彻市人大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更多支持,加快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发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的良好工作格局。

  非常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帮助!我市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为建设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的美丽安阳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