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时间:2021-11-11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贯彻落实情况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10月30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我市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在充分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我市在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中还存在对法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资金投入不足、监督管理不到位、后期管护机制不完善、水土保持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出了5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审议意见客观、全面、具体,对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为持续深入推进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指明了方向。市政府对整改落实情况高度重视,市长袁家健、副市长刘建发分别作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责成市水利局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落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将审议意见化为具体的工作举措,全面提升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水平。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和领导”的落实情况。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市政府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职责,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强化责任,认真履行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保障水土保持工作健康发展。同时市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将水土保持列入我市河长制、四水同治等考核。水土保持规划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市在完成市级水土保持规划的基础上,安排组织各县(市)、区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各县、(市)区水土保持规划已经过政府批复,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华保护和修复,切实推进全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进一步深化国策法律宣传教育”的落实情况。我市相关部门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围绕水土保持“一法一办法”的水土保持国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水土保持工作的积极性。一是利用重要纪念日扩大宣传面。在“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周年纪念日”、“植树节”、“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在城乡各大广场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布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出动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开展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宣传。二是进一步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拍摄了水土保持专题视频短片,开展水土保持“进党校、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教育活动,在“学习强国”、“安阳新闻网”、“今日头条”、“抖音”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在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社会力量参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态文明观念,增强了全社会水土流失忧患意识和水土保持责任意识,让水土保持工作深入人心,让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三)关于“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的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市、县水利部门在做好“放管服”改革、加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的同时,积极落实我省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有关规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联合监督检查落实了人大检查发现的个别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未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的整改工作,查处了一批在建重点项目的水土保持违法问题。维护了法律法规的尊严,有效遏制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管。2018年以来,在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市启用卫星影像和遥感监管软件等先进手段,梳理排查、现场核实扰动图斑近4000个,执法处理、跟踪督办疑似违规图斑364个,实现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保监管全覆盖。三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认真落实“一法一办法”的相关要求,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查处未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全面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和义务。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的落实情况。加快我市西部山丘区和东部平原风沙区水土流失治理步伐,既是乡村振兴战略主要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关怀革命老区人民群众的具体体现。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企业自筹方式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作。市财政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多渠道筹措水土保持补助资金,2020年,市财政安排145万元,用于支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水土保持遥感监管项目。按照“一法一办法”要求,返还水土保持补偿费137万元,用于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和监督管理,有效缓解了我市水土流失防治资金投入不足。经过各相关部门积极争取,2021年我市继续实施了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太行山绿化等项目,强有力地推动我市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和治理工作。

  (五)关于“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工作保障”的落实情况。一是我市在充分利用中央投资和地方投资的同时,加强和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将民营资本与水土保持重点项目、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等结合,引导多种形式参与生态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二是科技赋能,引领监管“新时尚”。运用遥感实时监测,动态掌握水土流失情况;依据大数据分类实施策,提高建设项目排查管理实效;引用小型无人机、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实施空地结合、人机结合的执法模式第一时间取证,提高监管效能,有效缓解了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三是加强管理队伍和技术人员业务培训。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人员整体素质和管理能力,促进水土保持工作,11月份,市水利局举办2020年全市水土保持业务管理培训班,有效地提升了全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四是要求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抓好统筹和协调,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事项进行落实。拟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指挥部,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部门力量和涉水资金整合力度,将“一法一办法”作为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导督查,开展严格考核,定期评定通报,落实奖惩措施,形成各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我们十分珍惜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工作的关心和帮助,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同时,将更加诚恳地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检查,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认真履职,尽责担当,为实现我市“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