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2021 年12 月23 日在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安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宋胜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对《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决议(草案)》的背景和必要性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长期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系统推进的重大任务。从1986 年至今,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安排,我市已连续实施了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市人大常委会也相继作出了七个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文件。30 多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9 月26 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豫发〔2021〕22 号)。9 月29 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审议稿)》(即“八五”普法规划)。11 月10 日、12 日分别提请市政府第一百零七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研究通过。12 月6 日,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安发〔2021〕19 号),为我市“八五”普法工作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为实现我市“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全市公民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参照中央、省做法,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
二、《决议(草案)》的起草思路
《决议(草案)》在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主要精神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围绕我市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服务我市“十四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对象,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务实宣传,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总结吸收我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基础上,对“八五”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措施和组织保障提出了要求,力求对今后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三、《决议(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决议(草案)》提出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红旗渠干部学院的必修课程,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三是立足安阳实际,紧紧围绕我市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推动高质量普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的精准性、时效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关于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草案)》提出突出八个方面重点内容:一是突出宣传宪法和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二是大力宣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我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三是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四是围绕重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五是围绕平安安阳建设,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六是针对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文明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扫黑除恶、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防灾减灾救灾、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七是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八是体现安阳特色,围绕我市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借助殷墟世界文化遗产等独特文旅资源及相关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宣传《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吸引人才和资源集聚。
(三)关于积极推动实现普法对象全覆盖。《决议(草案)》立足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突出强调五类重点人群:一是突出抓好“关键少数”,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二是突出法治宣传教育从青少年抓起,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全方位多渠道培育青少年法治信仰。三是突出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媒体从业人员等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依法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从业人员依法办事。四是突出加强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五是突出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民日常法治实践养成,培养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四)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决议(草案)》提出厚植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加强我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着力打造“安阳特色”,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结合深入挖掘“谷文昌纪念馆”、内黄红色沙区纪念馆等我市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二是结合我市厚重的文旅资源独特优势,把法治元素融入文字博物馆、殷墟、红旗渠、羑里城、岳飞庙等旅游景点景区、红色纪念馆,与南水北调、黄河文化带等文化阵地有效对接,打造一批“代表安阳特色、彰显七朝古都底蕴”的高品质区域法治文化阵地集群。三是结合创建全市法治文艺精品库,创建一批法治文艺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推出一批彰显时代精神、体现安阳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艺精品力作。四是结合法治乡村建设,加强乡村和基层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全覆盖。
(五)关于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决议(草案)》明确要求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强化法治创建示范引领,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治网。深化“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机制,市重点抓乡级示范,县重点抓村级示范,积极参与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面提升全市法治创建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六)关于聚焦构建全市大普法工作格局。《决议(草案)》提出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以案普法”教育工程,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以新技术新媒体赋能精准普法,建立系统集成、立体传播、开放共享的全市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多渠道全天候向全市公民普法。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全市大普法工作格局。
(七)关于加强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决议(草案)》要求把普法工作纳入各地、各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法治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强化各级财政对普法工作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按照人口基数列入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同时加大对困难县(市、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普法工作动态监测,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决议有效实施。
以上说明和《决议(草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