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民政局评议整改工作的评估报告
——2021 年12 月23 日在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评议市民政局工作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1 年10 月,市人大常委会交办市政府工作评议有关问题和建议以来,评议市民政局工作组密切跟进、强化督导,紧盯评议整改落实。按照主任会议安排,现将对市民政局评议整改工作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评议整改措施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9 月评议交办的5 个方面12 个问题,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照单全收、强化举措,着力推动整改工作。一是成立组织,坚持领导专抓。召开评议整改动员部署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民政执法、工作作风、重点工作三个专项整改专班,实行“大员上阵、全员发动、责任上肩”。二是制定方案,实施台账管理。对交办问题认真梳理,明确整改目标、责任、措施、时限,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大台账和整改专班小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将责任压实到领导、部门和直接负责人,提高整改实效。三是建章立制,严格自查自评。将整改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题,建立“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部门具体抓”的整改工作机制,实施“一月一汇报”“一月一评估”“一月一通报”等制度。
在整改过程中,评议工作组跟踪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一是动员部署。参加评议整改动员部署会,传达市人大常委会评议整改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把整改标准提高到改进工作、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促进政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上。二是强化督导。聚焦群众最关心领域、突出工作最薄弱环节、立足矛盾最集中方面,采取专题汇报、座谈问效、实地调研等方式,把督导帮扶、效果检验贯穿到市民政局整改工作全过程。
二、评议整改情况
评议工作组坚持客观公正、细致严谨地评估市民政局整改工作。12 月14 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建勋主持召开评议整改工作汇报会,专题听取市民政局总体整改情况,全面评估整改工作。
(一)关于“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针对“工作协调机制还不够完善,外部协调主动性还不够,和市直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积极主动”问题:一是完善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办文办会、统筹协调、纪律监督等工作制度,捋顺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执行、监督流程。二是建立对外沟通协调机制,加强“纵向汇报部署、横向沟通协作”,牵头组织58 个(次)部门,成立多个联合工作机构小组,推动市重点民政工作落实。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民政系统业务流程和联动机制,强化职能履行、提高工作效率。
(二)关于“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
2.针对“对基层指导和抓点带面推进工作还不够”问题:建立常态化基层走访调研制度和计划安排,实行市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深入基层调研两次,领导班子按照分工,对灾后重建、万人助万企、“一老一小”服务等重点业务工作实施实地调研、督促指导、业务帮扶,提升基层民政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针对“业务培训需要强化。民政业务涉及面广,近年来政策调整变化大,对基层开展业务指导和培训不够经常化”问题: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大民政业务培训频次,先后举办民政规划暨项目谋划能力提升、婚姻登记颁证、社区治理工作和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等一系列培训。通过邀请上级部门、领导专家、业务能手等,采取讲座、培训会、现场教学等方式,提高基层民政部门对新法律法规、新业务知识、工作技能方法等内容的掌握和实操能力。
4.针对“对民生资金、民生项目落地的监督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加大对民生资金的民政投入,提升慈善资金利用绩效,规范资金使用审查制度,实施“点亮生命计划”等大病救助项目10 余个,减轻贫困人口大病救助费用。累计在防汛救灾、防止返贫等方面投放资金物资42190.9 万元;安排福彩公益金1062.6万元,用于基层福利事业建设。
(三)关于“民政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
5.针对“联合执法开展较少。民政执法涉及的法律法规达90 余部,一些专项执法活动牵涉部门较多,执法协作配合机制还不够顺畅”问题:完善民政联合执法沟通、协调、联动机制,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主动加强与执法关联部门联系,提升民政执法能力,已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市属行业协会实施联合执法检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等专项行动。
6.针对“执法队伍较为薄弱。目前仅市级和安阳县有执法队伍,且市级仅4 人有执法资格,区级没有成立执法大队,基层执法人员紧缺情况较为突出,监管力量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问题:加快民政综合执法机构建立,已在全省成立首家民政综合执法大队,配备编制8 人。严格实行民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证件持有率。协调推动各县(市、区)政府组建民政执法机构,纳入综合执法队伍序列,建立联动执法机制。
7.针对“执法手段和方式较为落后。现有的一些传统执法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问题:健全民政行政执法流程标准、文书规范、行政裁量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拓展民政干部队伍学法用法渠道,12 月8 日,组织民政系统执法人员开展为期两天的法治工作培训班,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履职能力。
8.针对“缺乏执法信息化平台。需要加快建立执法联动大数据平台”问题:完善执法信息化机制,主动向政府请示汇报,协调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部门构建包含出生登记、就业、就医、保险、税收、社保和死亡报告等在内的联合执法信息平台,强化信息共享,打破相关市直部门间信息壁垒,构建完善执法的信息化平台,将综合执法部门纳入智慧城市建设。
(四)关于“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9.针对“还存在一些民政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干事劲头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年轻化、服务型民政干部队伍建设”问题: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工作绩效考评,通过思想建设、树立典范、宣传发动、赏优励众等措施,调动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提升干事劲头。强化民政干部队伍配备建设,提拔重用干部10余人。二是强化基层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全市3269 个村(社区),实现“两委”干部年龄和学历“一降一升”,基层组织班子结构明显优化。三是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志愿服务专业化、服务化、专职化水平。
(五)关于“重点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
10.针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还不够完善,落实还不到位。社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有待加强。养老机构社会化、市场化发展程度还不高,监管还不够有力”问题:一是推进构建支持养老服务发展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民间资本参与、医养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机构建设运营补贴等配套政策,完善土地、规划、建设、财税补贴、医养结合、消防、金融等一体化政策体系。二是加强社区和农村养老设施建设密度和覆盖面。268 个社区已建成日间照料中心131 个,覆盖率48.9%;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 家,覆盖率22.7%;乡镇敬老院64 家,基本实现全覆盖。三是深化“放管服”。取消前置审批条件,引入社会资本,引进国药集团福芯养老等知名企业到安阳投办养老机构,提升安阳市场化养老能力。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已达72 家。四是加强养老行业执法监管。实施“五查五改、对标达标”,整治包括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等在内的5 个方面23 个分项118 个项目内容。督促养老机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1.针对“基层社区治理能力还有待加强。社区‘一有七中心’还没有实现全覆盖,日间照料中心等存在空置现象;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水平还有待加强”问题:一是构建现代社区治理体系,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和“一有七中心”全覆盖,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社区建设规划五年行动,出台《安阳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社〔2021〕1 号)等文件,建立社区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已建成规范化社区36 个(含林州)。二是提高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使用效率,对131 家日间照料中心在助餐、助洁、助乐等基础上,拓展提升服务项目内容,吸引老人入住。在资金、人才、机制上给予社区支持,增强社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供给能力,采取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推进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托育服务项目实施。三是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按照大数据+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思路,充分运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视联网、互联网+、网络新媒体、微信APP 等科技手段,推进“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建设。开设组织转接、社保民政、计生管理、住房保障等民生服务窗口。设置党员示范岗,实行智能公章管理,开辟残疾人绿色通道,办理事项实行一次性告知,让群众“最多跑一趟”。
12.针对“社会组织发展还不够充分。目前,我市社会组织数量较少,整体发展水平较弱。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监督上力度还不够”问题:一是强化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出台《关于在全市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的通知》,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简化登记备案手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培育便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等六类社区社会组织,目前,已登记各类社会组织307 个。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印发《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示范文本》,推动社会组织制定完善自律承诺书、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指导社会组织强化党建工作,列入登记审批、年度检查和评估工作的重要指标,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123 个。三是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设立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动员社会力量举报非法社会组织及其违法行为。
通过民政局官网等新媒体,向社会发布社会组织合法性甄别方法。联合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实施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摸排和集中整治,及时在报纸媒体发布非法社会组织整治公告,已劝散5 家,引导登记1 家。
三、评估意见建议
总体来看,评议问题交办整改以来,市民政局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落实整改责任,做到真抓实改。评议工作组认为,市民政局评议整改工作阶段性成效显著,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工作作风、业务素质、服务能力改进提高;联合执法、基层执法、执法手段等民政执法得到加强;干部队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干事劲头明显增强;养老、社区治理等重点业务工作优化推进。
民政事务任务重、事项多,涉及群众方方面面,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评议工作组将持续关注、继续督导、跟踪监督。一是推动问题整改全面见效。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整改部署要求,以“整改一次、彻底解决”的决心,提高整改工作标准,完善整改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整改机制,积极查漏补缺、深挖问题根源、注重举一反三,推动5 个方面12 个问题整改全面见效,切实达到工作评议和整改提升预期目标。评议工作组将通过回访调查、实地调研、定期调度等方式,强化整改效果检验。二是推动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进一步转变民政执法理念、优化服务意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服务程序、推进规范化建设,建强执法机构、丰富执法培训、充实执法力量,更新执法手段方式,构建起内部执法高效、联合执法顺畅的民政综合执法体系,不断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推动民政重点工作落实。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政工作目标任务,严格督导检查,扎实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层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等重点工作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