踔厉奋发开创立法工作新局面

时间:2022-06-06

  ——安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2021年工作回眸


  2021年,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规审议职责,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我市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一年来,召开法规草案调研座谈会、论证会和审议会等各类会议10余次,开展立法调研3次,协助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2件,圆满完成了全年立法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地方立法政治方向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针对2021年常委会开展的《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立法工作和《安阳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地方地方立法计划》编制工作,法制委员会认真做好相关文件、报告起草工作,及时提请常委会党组研究,并通过常委会党组报市委研究审定,保证了地方立法正确政治方向。二是积极参加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等党委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协助常委会做好依法治市、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二、依法履行审议职责,服务做好常委会立法工作

  (一)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服务立法工作

  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0月启动《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立法工作。由于《条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关系多方利益且法律关系复杂,立法过程中,法制委员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会同相关专委,切实做好调研起草、研究论证、审议修改等各环节工作。期间,共召开沟通协调会、征求意见会、座谈论证会10余次,征集实质性意见建议100余条,针对常委会委员和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审议中的重大问题和有关分歧,通过统一审议,逐条逐句研究分析,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谋求各方利益平衡,努力达成共识,力求使法规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条例》经多方努力,历时一年,于9月29日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10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号公告对《条例》进行了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五十八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目的、概念界定、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政府及职能部门职责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二章“政务服务建设”,主要对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信息化数据化建设、政务服务工作流程标准化建设、政务服务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三章“政务服务办理”,主要从政务服务现场办理、网上办、热线办、就近办、集中办、一网通办、电子签章、数据共享与安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第四章“政务服务监督”,主要从政务服务考核评价、好差评制度、群众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申请人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作了责任规定。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

  该《条例》是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设区市第一部专门为政务服务立法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出台,为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二)围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立法工作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区人口不断增加,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相对滞后,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数量不足,教育资源发展不充分、不均衡,“上学难”“入园难”问题愈发突显。为规范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活动,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市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8月启动《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立法工作。

  《条例》制定过程中,坚持开门立法,广征民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初审后,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询意见。同时,向市“一府一委两院”、市委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服务基地征求意见,并通过《安阳日报》、安阳市民之家网、安阳市人大信息网将《条例(草案)》文本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条例(草案)》反馈意见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二审表决通过了《条例(草案)》。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该《条例》。12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号公告对《条例》进行了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七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立法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监督检查和政府督导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二章“规划”,主要对编制程序、编制要求、公告、规划变更、规划用地、预留用地等内容进行了规定。第三章“建设”,主要对建设计划、先建后拆、资源优化、建设标准、建设禁止、周边限制、交通保障、资金保障和费用减免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第四章“配建和移交”,主要从配建主体、配建方式、同步建设、配建监管、验收移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第五章“法律责任”,主要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发建设单位等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作了责任规定。第六章附则,规定了《条例》的施行时间。

  《条例》的制定适应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回应了社会关切,有助于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均衡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三、统筹地方立法资源,科学编制立法计划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编制2022年度地方立法计划的工作安排,法制委员会于今年7月份开始着手立法计划编制工作。通过发布《关于征集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的公告》、印发了《关于报送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通知》《征集2022年立法计划项目建议函》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和2018—2022年立法规划,法制委拟定了《计划(草案)》,11月29日,《计划(草案)》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月1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3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计划》确定立法项目7件,其中,正式立法项目2件,即《安阳市市域社会治理促进条例》《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调研项目5件,即《安阳市彰武水库小南海水库管理条例》《安阳市文物保护条例》《安阳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安阳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阳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四、强化工作责任担当,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年来,市人大法制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分析当前立法工作短板、弱项,培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和解决立法工作难点、热点问题能力,不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立良法促善治;加强统一审议阶段的立法调研,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和数据,为审议和修改重大难点、焦点问题的解决,提供实践依据,进而提高统一审议质量;充分研究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和人大代表意见,对分歧问题及时沟通解释,取得理解支持;法制委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调研论证,密切与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联系,使立法工作上接“天线”,下接“地气”。

  2022年,市人大法制委将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着力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效率,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