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 张建林 徐 冰 汤巧巧 李铭翰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环保年度报告的筹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以下简称城环工委)提前谋划、精心部署,以实际行动提升人大监督实效,促进安阳环境质量持续改善。4月上旬,城环工委书面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意见,明确了调研重点。4月12至13日,结合省人大常委会在我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副主任杜建勋、秘书长程新会及城环工委负责同志,赴市静脉产业园、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地开展了专题视察。
一、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总体情况
2021年,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上下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以新理念、新举措和拼搏奋进的精神,壮士断腕的决心行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全市优良天数220天,同比增加39天,目标完成率全省第一。在全省获得了PM2.5、PM10、SO2、综合指数改善幅度、重污染天数减少和优良天数增加“六个第一”。全面完成秋冬季攻坚目标,超额完成了生态环境部、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下达的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21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我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一、全国第九。
(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攻坚四大战役成效显著。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建成区内28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县(市)内10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给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三)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2021年,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土壤安全利用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二、2021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主要措施
2021年,我市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事关全局的突出地位,把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民生工程,坚定不移地向环境污染“亮剑”,积极回应百姓所思、所盼,铁腕治污,科学施策,严格管控,生态环境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强化实施专班推进。重新组建15个工作专班,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专班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力推动49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二是创新建立网格化督察工作机制。科学划分责任网格,建立了网格化督查工作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按要求整改到位。三是严格落实调度奖惩考核机制。对环境质量、重点工作实行考核工作机制,定期考核通报。四是大力开展有奖举报制度。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375起,兑现奖金12.15万元,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和群众参与度。
(二)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企业搬迁入园。出台全市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方案,加快林州市铸造、北关区印染等专业园区建设。二是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实施“引热入安”工程,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三是大力调整运输结构,严控柴油货车污染。加快“公转铁”项目建设,建成铁路专用线6条、在建4条。四是深度治理工业污染,鼓励企业提标晋级。“一厂一策”实施工业提标改造,积极推进企业B升A、C升B。五是坚持科学精准研判,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每天研判、提前预警,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实行差异化管控,严防“一刀切”。
(三)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一是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编制工作,开展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二是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对市级黑臭水体实行日巡查,督导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问题,防止反弹。三是推进河流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攻坚工作。完成10个省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及监督管理清单,推进河流“清四乱”排查整治。四是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安阳市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强力推进工作落实。谋划申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43个,总投资约103.6亿元。
(四)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依法对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监管措施。二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指导,超额完成省定53个村庄和1条纳入国家清单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三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调查评估工作,组织进行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试点工作。
(五)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高效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积极落实“正面清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实施“容缺办理”便利措施。二是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组织12个“进企帮企”问题化解工作组,主动走访247家企业,切实帮助企业查找问题、解决难题。三是继续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累计服务企业2753余家次,解决各类环境问题1309个。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等制度,建立“免打扰”执法检查机制。
(六)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强“一废一库一品”环境监管,发现问题8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全面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督检查,确保医废及时、高效、安全处置。三是严格辐射环境监管。对全市270家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排查,共发现问题3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七)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加强异地执法、突击检查,严格控制各类违法违规排污现象,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着力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新建5个市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购置3台走航监测车,开展臭氧、VOCs和气溶胶走航监测,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能力进一步提升。
(八)全面强化生态建设。一是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继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督促完成5个新增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全市18个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二是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圆满完成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积极推进洹河流域和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和监管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全市环境污染整治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但是,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
(一)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尽管有了很大进步,但绝对值在全国、全省排名仍然靠后,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境污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影响仍然较强。
(二)环境攻坚任务重。我市产业结构重、布局不合理、污染排放量大的问题依然突出,四大结构调整等环境攻坚任务还很艰巨,结构性污染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
(三)城市污染治理设施还存在短板。部分区域未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个别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
(四)水环境质量提升压力大。我市水资源短缺,在河流地表生态水径流小,枯水期长,河流自净能力有限,持续实施生态调水和长时间保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难度大,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任务压力大。
(五)农村面源污染问题突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不够规范,配套设施不完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生活垃圾向河道倾倒现象依然存在,农业面源和城乡环境治理欠账较多。
(六)环保投入不足。各级财政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的资金有限,投入不够,环境治理装备水平与环境形势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七)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个别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污染治理标准不高、减排效果不明显、转型升级步伐缓慢等问题。绿色发展理念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区域重经济轻环保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生态环保体制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长效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八)基层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垂直改革后,县(市、区)生态环境局上收为市局分局,基层环保监管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更加突出,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环保任务的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要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深入治理结构性污染。要加快推动能源产业改造升级,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继续加大力度关停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工艺,对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及时指导并提出整改时限,避免“一关了之、一拆了之”等“一刀切”措施。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一是提升监管能力。要拓展环境监测网络,完善乡镇环保监管机构,保障监管工作经费,调整充实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加强人才技术力量培养,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环保队伍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设备投入,确保环保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二是严格监管执法。要坚持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全覆盖,依法强化环评审批前置;加快推进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三)推进环保精细化治理、精准化管控。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生态环保督察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是精细管理大气环境。要持续推进企业提标晋级工作,积极推进企业B升A、C升B,“一厂一策”实施工业提标改造,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严格落实各类建设工地管控制度,从严管控渣土车、商砼车,切实减少工地、道路扬尘和自然降尘。三是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坚持对市级黑臭水体实行每日巡查,督导辖区政府、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坚决防止反弹。四是加强污染土壤治理管控。要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严格管控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问题。
(四)持续改善乡镇生态环境。一是压实环保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要常态化排查上报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并将生态环境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督促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突出抓好涉及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水平。要结合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和重点任务,开展水源土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和河长制、入河排污口整治等集中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基本业务知识。三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垃圾分类处理、秸秆禁烧、禽畜禁养、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等工作,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