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2-11-24

  2022年10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积极作为,全面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良好开局。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市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面还存在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升、帮扶政策仍需精准发力、部分乡村产业基础仍然薄弱、区域发展出现新的不平衡、部门职责还需进一步明晰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两大战略的接续衔接、工作对象的转换扩大,体现了从“低水平均衡”到“高质量发展”的发展思维转换。进入新发展阶段,必须克服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后“告一段落”的思想,进一步深化认识,将工作重心及时转移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上来,树立协同发展全局理念,持续巩固重点群体收入水平、重点区域发展势头、重点工作推进力度,深入拓展帮扶对象、帮扶区域、帮扶标准和工作方法,统筹谋划两大战略衔接路径,确保实现平稳过渡,为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筑牢根基。

  二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体制机制的有效衔接是基础。要平稳有序推进部门职能调整优化,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工作体系。要强化组织保障,尽快明确市、县、乡三级乡村振兴部门的“三定”方案,在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艰巨任务相适应和配套。要厘清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在衔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做到衔接工作一盘棋部署、一体化推进。要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强化基层(驻村)干部队伍培训,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熟悉农村、贴近农民的特点,研究将脱贫攻坚帮扶干部转化为乡村振兴指导队伍的衔接机制。

  三是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梳理上级帮扶政策变化,统筹考虑脱贫人口、脱贫地区和原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等不同群体、不同区域的现实情况,结合实际科学创新帮扶手段,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对政策进行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形成基础性和差异性相统一的衔接政策体系。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历史性转变。兜底救助类政策继续保持稳定。落实好教育、医疗、住房、饮水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坚持监测对象动态管理,突出重点群体、重点领域,定期开展检查,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同时,加强各相关部门之间信息数据共享对接,进一步提升监测和帮扶准确性。要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加强监测筛查,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政府主导、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分层分类、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合理确定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严格基本医保、大病和救助制度三重保障,将监测人口和脱贫人口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减轻就医负担,防止因病致贫返贫。要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从就业需要、产业发展和后续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落实后续扶持政策,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提升安置点管理服务水平,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关爱机制,促进搬迁群众更好融入安置地社会建设与发展。

  四是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要持续壮大富民增收产业。加快发展乡村区域特色产业,健全全产业链支持政策措施,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产业群,推进农产品品牌体系建设,擦亮打响“安阳”号农产品品牌,不断提升“安阳”号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集中力量培育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把过去分散式的、点状的产业帮扶模式进一步向着集群式的、带状片状的产业帮扶模式转变,不断提高优势特色产业生产效率、产业规模和技术装备水平。要着力保障脱贫人口稳定就业。优化脱贫攻坚期内出台的稳岗就业政策,积极克服疫情防控影响;加大城乡富余劳动力劳务输出力度,增加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就业收入。统筹用好管好公益岗位,健全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优先安置脱贫群众,帮助弱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时,优先采取以工代赈方式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五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衔接。财政投入政策方面,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严格资金监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保留并调整优化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适当向重点帮扶地区和重点帮扶对象倾斜,并逐步提高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金融服务政策方面,创新金融产品,扩大投资渠道,进一步完善落实针对脱贫人口的各项信贷政策,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因地制宜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在优先保障已脱贫户、易致贫户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供给。文化发展政策方面,持续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健全乡村文化组织机构,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和行政村文化管理员编制落实,形成农村文化有专人管、专人抓的工作格局。加大乡村文化产业富农推进力度,用好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文化建设,建设一批以乡村旅游为主要特点的文化产业项目,推动农旅融合发展,打造宜居宜游乡村,推动乡村旅游线路提档升级,更好地实现文化发展、农民增收。人才支持政策方面,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优先满足脱贫地区对高素质党员干部的补充需求。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重点帮扶地区进行交流。大力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培育一批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现代农业企业家,培养一批带领群众致富的微电商、农创客和能工巧匠,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生态保护政策方面,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创新综合治理模式,切实提升农村生态宜居建设水平。

  按照《监督法》及《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请市政府认真研究处理以上审议意见,并在三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整改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负责审议意见的督办工作。

  

  

  安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