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2022年10月25日在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组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安排,8—10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建勋带队,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建设委委员、人大代表组成检查组,进行了为期2个多月的全面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检查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从8月份启动,制定方案、组织学习、专题培训;9月初,召开了执法检查专题动员、专题汇报会,同时,组织人员到市残疾人康复中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康复辅助器具展示中心及多家福利公司、康复医院、街道社区进行了明查暗访;9月22日—23日,对市人社、民政、卫健、教育、住建等市直单位的依法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9月26日—28日,先后赴龙安、汤阴、林州、殷都进行了检查;同时,委托安阳县、滑县、内黄、文峰、北关五个县(区)在本行政区进行检查,并专题听取了汇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还利用不同形式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
二、“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37.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约6.34%。持证残疾人129392人,其中,农村115101人、城市14291人;重度残疾人(一、二级)54730人、中轻度残疾人(三、四级)74662人。持证残疾人中,视力残疾10068人、听力残疾8848人、言语残疾3426人、肢体残疾75762人、智力残疾13856人、精神残疾12287人、多重残疾5145人。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一法一办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总体较好,基本实现了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定目的。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残疾人保障事业,积极推动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各项工作,残疾人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宣传贯彻逐步深入。一是残疾人工作机制基本完备。围绕贯彻“一法一办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了一套较为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市级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33个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残工委,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建立了残联、专门协会、专职人员、志愿者组织体系,残疾人工作相关统筹协调、情况调查、联络服务、权益维护得到进一步落实。二是宣传氛围逐渐浓厚。将“一法一办法”列入普法宣传计划,组织开展了残疾人“自强模范”“创业之星”评选等一系列宣教活动。结合残疾人节、助残日等节点,综合运用各类平台媒体,宣传“一法一办法”内容,不断提高普法率和社会关注度。创新开办了电视手语栏目《洹上同行》,持续开播《我们的心声》残疾人专题节目,受到省主管部门高度评价。
(二)残疾人康复救助水平逐步提高。一是残疾预防网络不断织密。依托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妇幼保健机构网络,建立了婚前保健和咨询、孕前咨询和医疗、产前筛查和诊断三级预防体系,全市出生缺陷发生率由2015年的5.99%下降到2021年的1.38%。二是康复机构设施不断完善。市级建成了2家二级康复专科医疗机构,各县(市)至少1所公立医院设置了康复医学科,并配建了社区康复示范站。林州市、汤阴县已建成残疾人康养中心,进一步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康复、托养需求。三是康复救助能力不断提高。坚持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推进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截至2022年10月,康复救助0-6岁残疾儿童1697人,获得不同程度康复、服务13687人,基本实现应救尽救。四是精神康复实现突破。全市建成了10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试点,汤阴县通过购买服务,依托恒泰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集中托养精神类贫困残疾人65人,形成了精神康复救助的汤阴经验。五是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力度加大。积极打造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1+1+6新模式,截至目前,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37369件,适配率94.57%,康复服务率89.26%。
(三)残疾人教育逐步发展。一是特殊学校建设有新发展。全市已建成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8所(民办1所),其中,安阳市特殊教育学校招生316人,开展了针对性教育,覆盖学前、义务、中专职业各个阶段,提供了优质教学项目,成为残疾人教育领域模范先锋。二是残疾人“随班就读”基本落实。坚持残疾人入学“全覆盖,零拒绝”,截至2022年10月,全市4378名(含滑县)残疾儿童、少年顺利接受了义务教育,入学率98.49%,高中阶段“随班就读”学生增至227人。打造学前融合教育试点幼儿园10所,其中,林州市第二实验幼儿园被评为首批河南省融合教育试点示范幼儿园。三是残疾人“送教上门”效果较好。严格按照每月送教不少于2次,每次3个课时规定组织实施,目前,已为1041人提供了“送教上门”服务。
(四)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更加多元。一是丰富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先后出台《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等扶持政策文件,促进残疾人就业采取自主创业、集中就业、灵活就业、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五力同驱。二是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先后举办“春风行动”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打造了“助残就业、职在四方”残疾人就业招聘服务品牌,截至2022年10月,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5场,先后为124名应届高校残疾毕业生提供了“一人一策”服务。汤阴县打造残联连锁平台,纳入残疾人维修门店85家,创建残疾人“爱心服务站”101家,支持残疾人开展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三是加大残疾人就业培训。深化残疾人“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成1家国家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目前,已举办各类培训班40余期,实名制培训残疾人1794人,新增技能人才442人、高技能人才96人。四是充分发挥残保金作用。通过分档征收、税费优惠、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引导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1152人。2021年还通过公务员省考招录了1名残疾人。
(五)助残脱贫扎实有力。一是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丰硕。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重要指示,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强化担当,政策支持体系全面落实,攻坚责任目标逐级压实,康复医疗应治尽治、民生补贴应补尽补、文化教育应教尽教、劳动就业应促尽促、无障碍改造应改尽改、基本民生应兜尽兜,实现了残疾人脱贫攻坚“不漏一户、不落一人”。2020年我市建档立卡残疾人26861人全部脱贫,其中,纳入农村低保重度残疾人8189人,特困供养残疾人3466人。二是脱贫成果巩固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巩固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健全防止残疾人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将“三类户”残疾人9515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全部纳入监测范围,进一步强化帮扶政策落实。
(六)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一是落实惠残补贴政策。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落实,截至2022年10月,发放生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163.246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6681人次、2921.792万元。同时享受“两项补贴”211237人。二是积极开展残疾人托养照护。全市已建成照护服务设施5.39万平方米,汤阴县投资1500万元首家建成困难失能人员照护服务中心,托养十个乡镇残疾老人59人。龙安区高北河村依托农村幸福院,为重度残疾人提供全方位集中照护,成为残疾人托养照护工作的农村典范。三是加大无障碍环境建设力度。全市对公共道路、大型商超、交通场所、娱乐卫生、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进行了全面无障碍环境建设、改造。目前,建成区无障碍通道面积达到26.51万平方米,累计铺设步行盲道463.6公里,主要道路路口坡化率100%。林州市投资2亿余元,成功创建为全国无障碍环境城市,走在了全省前列。四是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全市建设了27个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先后组织举办了残疾人文体比赛、文艺演出、健身技能辅导等活动。支持残疾人参加各类文体竞赛活动,在省第九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中,我市荣获第5名;在省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中,我市取得19金10银14铜、团体第6名的优异成绩。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在残疾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和中央、省委、市委积极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不少短板和问题。
(一)重视程度还不够高
残疾人事业作为反映一个社会文明程度、道德水平、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体现,还没有引起足够认识,专题研究、专题推进工作少,一些县(市、区)甚至一年不开1次专题会议。
一些部门对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规定的职责、任务不清,一些领导和单位推动残疾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
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协调联动机制没有建立起来,部门间协作推动、联合执法还不够紧密,存在信息壁垒。一些县(市、区)甚至未建立基本的工作协调机制。
(二)宣传贯彻力度和社会关爱氛围还不够
一些基层单位对残疾人保障“一法一办法”基本要求还不清楚,一些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及残疾人本人对一些基本权益保障条款内容还未完全了解。社会关爱还不够,共同维护残疾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对残疾人关心教育、生活关怀、自信培育、积极康复、就业创业上,社会关爱氛围还未形成。
(三)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还不健全
残疾预防机制还不完善。婚前保健、咨询、指导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多部门合作的出生缺陷联防联控机制还不健全,残疾儿童相关筛查、诊断、评估、监测、转介等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缺乏一套共享、联通、高效的信息化平台支撑。
康复救助供需矛盾突出。近年来,我市残疾人康复需求越来越大,对康复服务要求越来越高,一些公办医院开展相关业务意愿不强,供需矛盾突出。政府对康复医疗事业缺乏系统规划,还未形成体系化。市场化康复机构发展还比较弱,总体上数量少、设施落后欠缺、环境条件有限,业务范围不广、衔接医保不畅,政府扶持发展政策有待加强。
公共康复医疗基础薄弱。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储备不多、规划较少,一些县(市、区)还未按照法律规定建设托养康复中心,乡镇(街道)、村(社区)康复机构少、训练设施短缺,覆盖面低,各级医疗机构中康复医疗床位占比少。
康复医疗资源整合还需探索。在统筹全市医疗资源、引入培育龙头医疗机构,整合市、县(市、区)公办民营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所,打造立体化、全覆盖的康复医疗体系上有待探索深化。
康复医疗专业人才队伍缺乏。康复医师队伍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和相关技术人才缺口大,专业化人才队伍引进、建设、培养、储备还不足。
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力度还不够。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的乡村(社区)供给还未全覆盖,公益性服务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在有偿使用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上还需要积极探索。
(四)残疾人教育还有短板
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较滞后。目前,全市只有市级和少数县(市、区)建有规范化特殊学校。政策要求人口20万以上县(市、区)应建立1所特殊学校的硬任务,多数县(市、区)还未落实,也未纳入教育发展建设规划。
残疾人“随班就读”还未全覆盖。一方面,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学率还不够高,没有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开展“随班就读”学校还缺乏针对性特教场所、教具设施和教学水平,一定程度上还存在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等现象。
残疾人“送教上门”还需加强。“送教上门”覆盖面还偏小,目前,全市还有近1.5%残疾儿童、少年未能顺利接受教育。相关调查登记、对象评估、实施标准、规范流程还不完善。
特教师资力量匮乏。“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专职教师队伍建设还不足,相关工作主要由普通学校老师兼任,缺少针对性、系统化培训,特教经验和专业化水平较欠缺。还没有一套完备的特教师资选拔、培训、后备培养机制。
(五)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宣传动员就业力度还不够。对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潜力的认知、调动就业创业积极性、鼓励实现多形式就业上,主动性还不够。
促进就业方式还偏少。多方式促进就业、多元化服务平台力度还不够。相关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帮扶、专场招聘等公共服务需要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偏少。
扶持就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有待完善。扶持政策还处于零散状态,缺少体系化、差异化、长效性,相关补贴、税费、贷款、奖励、扶助等优惠政策还需进一步细化。在残疾人就业舆论宣传、技能培训、搭台拓渠、机构建设、行政保障等方面,还缺乏完整性、系统性。劳动技能培训多以传统行业为主,开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训少,订单式组织、菜单式教学、工单式就业等创新培训模式还不多。
残保金征收制度落实还需强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制度还不完善,还未达到应征尽征、应缴尽缴,且管理使用、资金绩效有待强化。
(六)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还需加强
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还未完全消除。全市9515人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一些农村残疾人收入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差距,生活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两项补贴”(120元)、养老金缴纳补贴(100元)、低保救助等政策标准还偏低,且部分政策未覆盖中轻度残疾人。
托养照护体系还不健全。各县(市、区)至少建1个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任务还未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等阵地作用未有效发挥,多层次、多模式、多种性质的托养照护服务网络还未建立。
无障碍环境建设及管理还需加强。无障碍设施环境还存在完整性、系统性、衔接性不足,农村建设、改造较弱,标准低、不规范。“重建设、轻管理”,一些设施还存在占用、滥用、闲置、失修等问题,执法管理、管控养护还不到位。
残疾人文化生活供给还不足。盲人阅览室、残疾群众艺术馆、残疾人健身场所等公共文体服务设施配建还不多。在为残疾人提供精品文化、娱乐、体育等服务项目上还不够丰富。
四、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必须保护好残疾人权益,残疾人事业一定要继续推动。”做好残疾人工作,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和谐稳定,意义重大。
(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将残疾人事业作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道德水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工作领导、组织、指导、监督,实施定期研究、专题推进。
要强化部门职责落实。压实部门残疾人保障的职责、任务,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残疾人工作绩效考核指标权重。
要发挥协调联动机制作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顺畅高效的协调联动机制,打造一套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平台系统,推动部门协作、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要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总结残疾人工作经验成效,对龙安区高北河村集中托养照护贫困重度残疾人,汤阴县促进残疾人多元化就业创业、集中康复救助精神残疾人,林州市建设全方位无障碍环境、深化学前融合教育等先进经验,抓点带面、观摩学习、全市推广,带动我市残疾人工作加快发展。
(二)加大宣传贯彻力度
制定全方位宣传工作方案,充分运用电视、报刊、广播及“两微、一端、一抖、一直播”媒体平台,提高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及残疾人本人普法率、关注度。倡导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社会风尚,建立长效人文关爱机制,加大对残疾人关心教育、生活关怀、自信培育、积极康复、就业创业,营造共同维护残疾人权益、支持残疾人事业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积极构建残疾人康复救助体系
要强化残疾预防机制。进一步扩大婚前保健、咨询、指导覆盖面,健全多部门合作的出生缺陷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残疾儿童筛查、诊断、评估、监测、转介工作机制。
要加大康复救助市场潜力开发。政府对康复医疗事业进行系统规划,政策性鼓励公办医院开展康复业务,打造康复救助工作体系化。支持市场化康复医疗发展,出台民营机构兴建、发展政策,引入品牌企业、机构,带动我市康复医疗市场发展壮大。
要发挥公共医疗康复阵地作用。加强残疾人康复医疗项目储备和规划,督导县(市、区)完成托养康复中心建设,加大乡镇(街道)、村(社区)康复机构、训练设施投建密度,确保实现全覆盖。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建设足够的康复医疗床位。
要全面整合康复医疗资源。统筹全市医疗资源,引入培育龙头医疗机构,全面整合市、县(市、区)公办民营医院、乡镇(街道)卫生院、村(社区)卫生所四级医疗机构资源,打造我市立体化、全覆盖的康复医疗体系。
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技术指导、业务交流、前沿实训等多元化培训,提升康复医师队伍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纳入安阳人才建设体系重要内容,加大专业化人才队伍引进、建设、培养和储备。
要推行康复辅助器具的公益性服务。加大康复辅助器具推广力度,积极探索有偿使用服务和公益性服务相结合的多种模式,逐步扩大公益性服务范围,构建乡村(社区)供给的全覆盖。
(四)推动残疾人教育更好发展
加快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进度。强化特殊学校教育建设目标责任管理,纳入教育基础建设发展规划,确保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特殊教育学校。
推动“随班就读”全覆盖。进一步提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学率,政策推动“随班就读”学校打造针对性特教场所、教具设施,提高专业化教学能力。加强执法监管,杜绝随班就坐、随班混读等现象发生。
加强残疾人“送教上门”服务。进一步提高“送教上门”覆盖面,完善相关调查登记、对象评估、实施标准、规范流程,确保无法入学的残疾儿童、少年能顺利接受教育。
强化特教师资培养、培训。制定针对性、系统化培训体系,利用安阳师院、幼专、职教学院等阵地作用,加大专职培养、培训力度,促进特教专职教师队伍壮大。建立一套完备的特教师资选拔、培训、后备培养机制。
(五)提升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水平
要加大宣传动员力度。采取行之有效措施,提高残疾人对就业能力和就业潜力的认知,调动就业创业积极性,鼓励主动实现多形式就业创业。
要丰富就业促进方式。为残疾人搭建多元化就业平台,进一步强化残疾人公共服务。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鼓励民间资本和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残疾人就业援助。
要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和服务体系。整合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增强政策的体系化、差异化、长效性,细化相关优惠政策,建立一套完整、成熟、系统的服务体系。在传统行业培训基础上,针对性开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训,综合运用订单式组织、菜单式教学、工单式就业等创新培训模式。
要认真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制度,确保应征尽征、应缴尽缴。优化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强化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消除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救助帮扶保障体系,彻底消除残疾人返贫致贫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两项补贴”政策标准,适当将中轻度残疾人纳入享受补贴范围。
健全托养照护体系。督促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贫困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等阵地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模式、多种性质的托养照护服务网络。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及管理。进一步加大全场景、全覆盖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制度化实施维修养护,在农村开展提标改造专项行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丰富残疾人文化生活供给。提高残疾人各类公共文体服务设施配建数量。为残疾人打造文化、娱乐、体育等一系列精品服务项目,提供优质、丰富的文化生活。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